三个人投资开店,店铺关闭,合伙账目不清,怎么起诉

疑难问题

三个人投资开店,没有签订合伙协议,投资款在其中一人手上,前期筹备、装修她一人完成,资金支出超出正常标准,开业后无法提供详细资金流向。开业一个月店铺就关闭了,闭店3个月了,可以起诉要求退款吗

律师分析

你们原本计划合伙开店的,现在店铺都关闭了三个月了,基本可以认定你们三个人已经散伙了,按法律规定散伙后,应该先进行清算,然后再根据清算的结果做分配。而你们的投资款如果主要用于了店铺租金,装修,物料,那基本上不存在退还投资款,因为投资款已经转化为物料、租金等形式了,而是可以要求分配合伙财产。

店铺长期闲置,会让你们的钱都打水漂,最好由你们三个人尽快决定店铺租金及装修如何处置,通过解除租赁合同或者转租,可能能够变现一部分现金,现金便于你们分配,店铺租金及装修不便于你们分配,尤其在散伙的情况下。总之,处置掉店铺租金及装修更有利于你们快速解决合伙纠纷。保留好之前支付合伙出资款的材料,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收条都可以,这些支付凭证,最好当时在支付时,有支付用途的备注,比如备注为“合伙出资款”,要不然,如果你和对方还存在除了合伙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比如民间借贷等,对方可能会提出这笔款项不能在合伙纠纷的中处理,而原则上,不属于合伙事务产生的款项,确实也不能在合伙纠纷的案件中进行处理。

对方作为管理资产及账册的一方,需要提供账册,你们三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可以共同清点资产,明确资金收支情况,分辨这些收支的真实性。如果从开始合伙到散伙仅仅只有3个月,那涉及的需要各方共同确认的款项可能不会很多,如果对方不提供账册,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