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的前期成本,股份应该怎么算呢

疑难问题

和两个朋友开了一家火锅店,现在已经运营一个月了,准备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前期成本算法意见不统一。朋友甲发起的项目,我和乙每人出了十万直接转给了她,现在甲把一年的房租,第一个月的进货和人员工资全算进去,导致我和乙算下来只有一点点的股份了,应该怎么算啊

律师分析

甲支付房租进货工资这些费用是一个自然的事实,根据客观事实,在物理层面就能确定甲支付了这些款项,但甲支付这些款项的性质如何认定是一个法律事实,需要根据甲及各方当事人的主观思想来认定,当时的主观思想也就是主观想法不一样,认定的结果就不一样。就像双方之间有笔款项发生,这是一个客观的自然事实,但这笔款项在法律上的性质有可能是借款,有可能是还款,有可能是货款,有可能是赠予等等千变万化的性质。

当时是出资的想法,那就是出资款,当时只是垫资代付的想法,那就是垫资款,并不是出资款。所以,甲直接把房租进货工资全算进去,导致你和乙算下来只有一点点的股份了,可能是有问题的。同时,甲收了你和乙的合伙出资款,甲用于支付房租进货工资的钱,到底是用的你和乙的合伙出资款,还是用的甲自己的钱,也有可能说不清,需要你们三方核对一下,避免甲没有出钱,拿你们的合伙出资去支付费用,然后算作她自己的支出,来占股份。另外,即便甲是拿自己的钱支付的房租进货工资的钱,但这些支出的真实的具体金额是不是甲拿来跟你们算股份的那个金额,也需要核对一下,你们的合伙出资是无法造假的,甲的合伙出资可以不透明,可能会有水分。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