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销公司,但如果股东不配合,还可以注销吗

疑难问题

需要注销公司,如果股东不配合,还可以注销吗

律师分析

满足一定条件就有可能可以。可以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由股东自己决定解散公司,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两种方式解散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公司,这种方式要求更严格和苛刻,需要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通常需要专业的律师充分的指导,才能实现。

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由股东自己决定解散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先自查公司自己章程的规定,关于解散公司,章程当时是怎么规定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方能解散公司,但不能规定低于该比例就可以解散公司,所以要先看自己公司的章程。如果股东会参会同意解散公司的股东,达到全部股权三分之二以上,或者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了,这部分参会股东就能决定解散公司,未参会股东或者不配合股东影响不到解散结果,这属于常规解散公司方式,也是股东自行解散公司的方式。

需要注意,公司解散后,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依法清算,清理公司资产、处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清算完毕后,再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而不是一步就跨到注销公司。公司没有经过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要承担清偿责任的。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