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合伙人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吗?

疑难问题

一起合伙开店,一起出资一起共事,有分红有签合伙协议,拿的提成没有底薪,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我是法人,其他合伙人可以以没签劳动合同没缴社保,提起劳动仲裁吗

法律分析

通常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商量好了,就开始合伙做事,没有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属于个人之间的合伙。而建立劳动关系需要一头是劳动者,一头是用人单位,没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没有用人单位,而个人是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的。这种情况下,建立不了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这些事。

还有一种情况,全体合伙人商量好合伙,然后呢,通过注册成立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开展合伙事业的,因为有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这类主体,也就有了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就有了成立劳动关系的可能。但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要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并且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管理。

合伙人提供劳动,不是因为有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的身份提供劳动,而是因为合伙人之间说好了大家要一起做事业,合伙人要承担一部分工作内容,而且,合伙人可能也不受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这些组织劳动规章制度的管理,而是受合伙人之间合伙协议的约束。因此,合伙人通常不能要求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尤其是为合伙体提供劳动而获得合伙人资格的合伙人。

但需要注意,合伙关系与劳动关系可以并存,所以在回答公司合伙人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时,如果公司等这些组织愿意跟合伙人建立劳动关系当然也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可以同时存在合伙关系和劳动关系,既然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就得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了。

由于合伙人之间合伙的情况非常复杂,会存在被错误的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而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可能,另外也有一部分所谓的合伙是为了规避用工责任,名为合伙实为劳动,有类似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点击“立即咨询”按钮。

由合伙纠纷宋律师 最后更新于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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