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
其他合伙人要增资开新店,而我没钱追加了,那我的股份就稀释了。他们追加投资要求两家店所有盈亏合在一起算,但是我不同意,假设我现有的店盈利两万,而新开那家亏一万,我的股权分红本来就减少了,还要为另一家店填补亏损,盈亏合在一起算合理吗
法律分析
首先应该看你们之前签订的合伙经营开店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有约定的基本按照你们之前的约定执行。如果你们没有签过类似合伙开店铺的合同协议或者虽然签了协议,但对这个问题没有单独约定,就需要看你们是怎么合伙经营的。
如果你们是大家简单的合伙,没有成立公司,仅仅是约定每个合伙人的“股份”,那你们就是普通的个人合伙关系。而增加投资和开设新店都是合伙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这类合伙事务的决定,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股东增资开新店可以吗?不行。他们其实并不是股东,是合伙关系中的合伙人,你作为合伙人不同意的,根本就不能做增资和开设新店这个事,跟谈不上把新店旧店盈亏合在一起算这个事了。其他合伙人擅自决定开新店的,相当于他们几个人重新合伙了新店。
如果你们注册成立了公司,公司登记了你们的持股比例,也就是你们约定的股份比例,大家按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权益,那你们就是公司股权投资关系。关于追加投资和开设新店都属于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经营事项。增资有股东不同意怎么办?要先看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之前对增资这个事是怎么约定的,比如如果约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那你不同意,就不能做增资这个事。如果没有约定,按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上,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就可以增资。你持股比例少,对抗不了其他股东联合起来追加投资和开设新店。你不追加出资,他们不能强迫你掏钱,更不能因为你不增资而开除你,但你的持股比例会被稀释,话语权变弱。
虽然股权比例被稀释,但算账的基数是新旧两家店的资产和债务这个大盘子,新店后期盈利你也有份。如果你对合伙经营开新店还有拿不准的,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点击“立即咨询”按钮。
由合伙纠纷宋律师 最后更新于202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