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
跟朋友合伙开公司,当时定的成本55分,利润37开,我3他7,但两年后感觉不太对劲,越干感觉我钱拿的越少,除去成本后,明明我个人账上能挣点的,结果年底砸账,我还要倒贴出去点
律师分析
“成本55分,收入37分”和“成本55分,净利润37分”是不一样的。你一定要弄清楚,你们是分合伙收入,还是分合伙净利润。收入减去成本就是净利润,当分配的是净利润时,在计算净利润时,就会减去成本,而这个成本当然包括你们55分的成本支出,所以,一旦算出有净利润,你的成本支出就已经考虑进去了,你是不会亏损的。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没有净利润,大家都亏,或者有净利润,只是你和对方在利润的分配比例上37分,你盈利少而已,但也绝不会亏损。
但如果你们是分的合伙收入,而不是分合伙净利润。这里面就会出问题,尤其是直接分配合伙经营收到的款项的,因为,这个分法中没有扣减双方的成本支出,再加上分配的比例又不同,比如你这里的37分,就有可能出现合伙人一方盈利,一方亏损的情况。
只有具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才有经验能预估出合伙收入的数值。所以,如果你是外行,不要轻易跟不熟悉的合伙人并且是个内行的合伙人采用非常规的分配方式,比如这里的成本55分,利润37分,尤其不能采用收入37分的方式。你之所以有“我还要倒贴出去点”的感觉,一定是你没有算对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