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
好朋友做家具销售,感觉还可以,准备扩大规模,问我干不干,他几个朋友愿意投钱合伙他没有同意,我俩玩得比较好,问我干不干,我脑子一热就同意了。现在考察好了店面还没有谈好,关键他现在这个店里赚的钱还分给我,我现在欠外债十几万,家里人帮不了我,还要还房贷,孩子刚上小学,现在有退出的想法,会不会伤感情?不行店面的钱我出一半,再退出行不行?
律师分析
大家都决定合伙了,半路又退出的这种,尤其是各种经营计划已经落实了的,对合伙的打击很大。如果决定退出合伙的,越早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越好,这样才便于其他合伙人安排。像你介绍的情况,有其他人愿意投钱跟你朋友合伙,你朋友可能能比较容易地找到其他人顶替你的退出。
合伙关系要求全体合伙人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内部也需要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内部分摊。因为你已经债务缠身,就会影响到你对外清偿债务的能力,更影响到其他合伙人向你追偿你应该分摊的那部分债务。如果,你身上没有合伙体经营需要的特殊的技术技能,而仅仅是给合伙体提供资金和普通劳务,其他合伙人明白和理解这个道理的话,你向其他合伙人说明你严重负债的这个情况后,他们会更乐意同意你退伙。
退伙后,需要分担合伙体的债务和亏损,所以,如果在你退出合伙体时,店铺的钱就已经发生了的,你应该承担其中的一部分,但是否是一半,还需要根据你们合伙人的人数和当时对亏损分担的约定来详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