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
三人一起开个品牌加盟串串店,一人去后厨学,一个人去学串菜,我去前厅学服务。前后大概花了有50万,股份当时说是70%是资金股30%经营股,资金三个人分别注入比例是3:3:2 (后厨的注入最少),然后等店开了一周多,后厨突然说不干了。一周多培养个人就走了,他的股份怎么算
律师分析
餐饮很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干得下来的。不来的合伙人,股份占比少,未来跟他挂钩就少,资金投入少,即便亏损他的损失最少,所以,对方更容易走人。你们需要明确走了的合伙人他是不是要退伙,还是仅仅闹下情绪,耍点脾气。还有,你们是否同意对方退伙。
退伙需要对方明确提出来,或者你们给对方明确说“你是不是要退伙”,不能模棱两可,含含糊糊。否则,后期如果有新增的合伙事业亏损,对方会认为他已经退出合伙了,他不应该承担这些新增的亏损,你们一方则会认为对方只是闹情绪,没来做事而已,而且也没谈过退伙结算的事,三个人更没有坐到一起办理过退伙结算,对方都没有退伙,既然都没有退伙,当然就要跟你们一起共同承担后期新增的亏损。双方好像都有点道理,最后闹得不可开交。
退伙和退伙结算是两个独立的事,可以先退伙后面再来退伙结算。退伙是退伙结算的前提,但不能认为,没有退伙结算,就不算退伙或者退伙无效。当然,退伙和退伙结算一起完成是最好的,避免长期拖泥带水,纠缠不清。合伙人有信心继续经营下去的,赶紧补位补后厨,没有信心的,赶紧散伙止损。如果你们约定有合伙期限的话,本质是对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