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股份可以拿出来,再跟其他人签分股协议吗

疑难问题

双方签订了合伙合同,甲占股20%,乙占股80%,乙把80%的股份拿出来,再跟其他三个人签分股份协议,这份协议有效吗

律师分析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自己在合伙体中的财产份额,必须要经过其他的合伙人的同意,要不然,不能随意转让。所以,甲乙双方如果约定的是合伙关系,乙方把自己的占股80%拿出来再跟其他三个人签订分股协议,如果没有甲的同意,非常不合适,签订的分股协议可能无效。

合伙财产份额和合伙人的身份是密不可分的,合伙财产份额转让了,合伙人的身份就没了,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就意味着换合伙人。如果不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你就能把你的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人,就意味着你能决定,原来的哪些合伙人跟哪个新的合伙人合伙,这显然成了强迫原来的那些合伙人必须跟你确定的人合伙,而合伙关系大部分都是在亲友,熟人之间建立的,因为当初是你,别人才愿意合伙,换成其他人,别人就不会考虑合伙,所以你不能强迫原来的合伙人跟他们不认可的新人合伙。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全体合伙人要对合伙体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各个合伙人内部会分担这些债务,当初选择你,可能是因为你有钱有实力,你能分担得起这些债务。如果不经过其他合伙人认可,如果接收你转让的合伙财产份额的新合伙人是一个负债累累的人,那其他合伙人就很难指望新合伙人分担债务和亏损了。另外,原来的其他合伙人还要考虑新加入的合伙人对合伙体有没有价值等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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