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
我是公司法人和股东,占股50%,对方占股50%,公司公章、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优盾、法人章都被对方拿着,我怎样才能拿回来
律师分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我国公司法法律制度上,被赋予了很高的权利,被认为是完全可以代表公司从事相关事务的自然人。通常默认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保管公章、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优盾、法人章等公司身份的证照。但公司可以对保管以上证照等进行明确规定,如果有明确规定,就应该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法定代表人持有,合情合理。
其他人如果没有经过公司同意,没有经过法定代表人同意,擅自占有公章、营业执照、优盾等,没有合法的依据。如果是非经允许的强行的霸占,更是属于违法占有,应当予以归还。你尤其应当注意公章的保管,公章流失在外,形成的债务纠纷,还是由公司承担,而公司债务也会间接影响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所以应该妥善保管公章。公章证照被他人违法占有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判令对方返还。
拿回难度确实较大的,也可以考虑通过登报注销公章、营业执照等方式,重置新的证照印章,避免证照印章长期在外,尤其是印章长期在外形成的潜在经营风险。公司证照的冲突,是股东之间理念冲突的表现,触及股东合作的基础,会影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时需要通过重新召开股东会,转让股权,退股等方式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