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要增资开新店,我没钱投,他们要两家店盈亏一起算,合理吗

疑难问题

合伙开餐饮店,我占股十个点,现在其他股东要增资开另外一家店,而我没钱追加了,那我的股份就稀释了。他们追加投资要求两家店所有盈亏合在一起算,但是我不同意,因为假设我现有的店盈利两万,而新开那家亏一万,我的股权分红本来就减少了,还要为另一家店填补亏损,盈亏合在一起算合理吗

律师分析

首先应该看你们之前签订的协议是怎么约定,有约定的基本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签协议或者单独对这个问题没有约定,需要看你们是怎么合伙经营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大家合伙,甚至签订了合伙协议,并且没有成立公司,仅仅是约定了每个合伙人的“股份”,那你们就是普通的合伙关系。而增加投资和开设新店都是经营方面的重大事项,这类合伙事务的决定,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你不同意的,根本就不能做增资和开设新店这个事,更别提什么“两家店所有盈亏合在一起算”。

如果你们约定的是注册成立公司,公司登记的股权比例,就是你们约定的“股份”比例,大家按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权益,那你们就是公司股权投资。关于追加投资和开设新店都属于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经营事项,要先看对增资这个事,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股东协议之前是如何约定的,比如如果约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那你不同意,就不能做增资这个事。

如果没有约定,你占股十个点,撼动不了其他股东联合起来以多数表决权,通过追加投资和开设新店这个事的决议。但因为你不同意增资,相应增资额度由其他股东来出,所以你的股权被稀释,股权比例减少,虽然股权比例被稀释减少,但基数是新旧两家店的资产和债务这个大盘子。

发表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