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伙,主营合伙人欺诈其他合伙人,以他人名义,低价接手合伙财产

疑难问题

店面总共有五个股东,一共投了25万元,我只占15%的股份。最开始买股份说的一股5000,我投进去七万五持有15%的股份,后面店面装修,装修又追加了一万五,分红总共也才分了两三万,抵了分红亏了六七万在里面。主管经营的合伙人说不想做了,提议散伙,店铺转让找了一两个月才找到接手的人,出价四万元接店,转让协议已经签了。所有现金按比例全部分完后,主管经营的合伙人就着急要解散股东群,但朋友圈还在发布关于店铺招工的信息,我怀疑是她找了个陌生人来掩盖实际是她低价收购整个店铺

律师分析

合伙财产转让价格低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受让方不认为你们前期的装修投入对他具有价值。如果其他合伙人也发布了合伙财产转让信息,获得的报价也不理想,就说明在价格上可能是没有问题的。另外,店铺的转让价格已经经过你们全体合伙人同意,而且已经和接手方签订了转让协议,说明你也认可了转让,这样的情况会增加处理的难度。

收集接手方与主管经营的合伙人之间互有关联的证据,并且合伙财产也就是店铺的转让价格严重不合理,这样,你还是有机会以受到合伙人欺骗为由,撤销此前已经签订的转让协议。但是,即便撤销,恢复原状后,你们合伙经营的合伙事务依然要面临如何经营下去,由谁经营下去的难题,如果还是决定不再经营的,还是需要面对为合伙财产寻找出价更高的接手方的问题。

投资既意味着鸡生蛋,蛋生鸡,也意味着满盘皆输,血本无归,而合伙性质的投资的风险更大,风险不限于你的合伙出资本金。投资前,想好风险承担边界,拟定合适的合伙协议条款,注意对风险的把控,散伙时,注意对合伙财产价值做估算,日常经营中合伙账目清晰的,通常在处置合伙财产时,价格是否合理,合伙人心里基本都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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