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伙,原来说合伙盈利了6:4分,现在他不同意了

疑难问题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口头约定的合伙盈利了六四分,现在他觉得他投的多,我投的少,他的客户多,我的客户少,不同意这样分了,要73分,我不想同意,毕竟我们之前已经说好了,还有就是店里80%的工作是我干。办公司营业执照时公司章程上写的出资比例是他60我40,这样能要求他按这个履行分红吗

律师分析

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要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更没有将股东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作为股东必须要履行的股东职责或者义务,公司股东的核心义务,也是主要义务是出资,股东只需要实缴出资,股东完全可以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股东以股东身份能从公司获取的回报,主要是公司利润分红,除非股东之间,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约定了,股东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付出时间精力的,需要支付报酬,否则,如果没有约定公司要支付报酬的,股东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没法要求支付报酬,那是股东自愿的奉献。

你和合伙人的身份除了是公司股东,还可以是公司销售经理、行政经理等等,当你和合伙人以这样的身份参与到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中时,身份就不再是公司股东了,而是销售经理、行政经理的身份,这些身份是可以和公司建立劳动或者劳务合同关系,从公司获取报酬。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股东身份的归股东身份,公司职务身份的归公司职务身份。是股东,就可以也应该按实缴出资的贡献比例分红利润,而合伙人的客户更多和你干了店里80%的工作,这些职务身份获取报酬的标准,可以更贴近这些职务对公司的贡献。也就是说付出和收益有两层,一层是对公司出资形成的股东分红收入,另一层是职务对公司贡献的工资或者提成收入,这两层收入分开算,做到科学合理,每个合伙人就会觉得更公平,每个合伙人觉得更公平,合伙关系就会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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