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违反口头约定,独断专行,买东西不经我同意,分红比例出尔反尔,怎么办

疑难问题

合伙创业没有签合同,营业执照和店铺合同都没有我的签字确认,本来说好的一起挣钱一起承担风险,实际做的时候,对方要购买或订做东西时,都不经过我的同意。之前说好的五五分,后面变成了她六我四,合伙人违反口头约定,我不同意能退出吗?

律师分析

合伙法律关系通常比较复杂,如果合伙的时间又长,合伙的事务又繁杂,合伙的资金投入又大,都应该签订书面的合伙协议,除非是跟自己特别熟悉和信赖的人一起合伙,但即便是这样也建议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先说断,后不乱”。书面合伙协议能起到固定证据,强化约束的特殊效果,你有没有注意到,如果只是口头说说,多数人都不够重视口头承诺的内容,但如果需要签字按指印,就会更慎重,所以,签字按指印签书面合同的这种形式,有特殊的意义。

合伙法律关系要求合伙事务应该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通常,合伙事务也应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如果“要购买或订做东西时,都不经过我同意”,这就是典型的违反法律,违反双方合伙初衷,违背合伙的基本原理。为什么规定“合伙事务应该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呢?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全体合伙人都要对单个的合伙人的行为引起的后果“买单”,所以,就应该给承担责任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决定权。

对方严重违约,你有权要求对方纠正,或者提出退出合伙,其实也就是跟对方散伙,而且应该由对方主要承担散伙导致的损失。但因为没有签订合伙协议约定这项事由,可能导致与对方协商或法院起诉维权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另外,双方具体合伙的形式是注册了工商户,还是有限公司,在这个纠纷中,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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