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难问题
和朋友合伙,各投一半钱,但他不参与业务,工作由我负责,他给我算工资,我拿一半利润也拿工资。我负责业务,所以收的钱都在我这里,月底了他来拿货款和分成,剩的钱还在我这。他算利润的时候把我的工资算开支减了,算出利润一人一半,但我的工资还没发,算利润减了就算发了吗?而且算出来的利润一人一半,我的工资只在这减,不是把我的分他一半了吗
律师分析
算利润时应该把各项合伙支出,也就是成本扣减后,才是利润。工资是你们合伙事务的支出即成本,应该扣减后再算利润。但你提到“他给我算工资”,这句话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对方不拿工资,你拿工资,另一种是,对方不拿工资,你拿工资,而且你的工资由对方给你,也就是对方承担。两种理解计算出的应拿利润是不一样的,但通常而言,共同合伙事务的成本应该共同承担,你的工资应该由你们共同承担,而不是对方单独承担,当然你们明确约定过对方承担的除外。
你负责业务,所以收的钱都在你这里,所以你是有条件以现金方式已经支付自己工资的。另外,对方已经拿走分成和货款,如果你们双方争议到法院,有可能被认定为你们已经结算清楚,而且你说“剩的钱还在我这”,就意味着剩下的就是你的,利润及工资都在你那里。为了避免纠纷,你们下次结算利润之前,你应该在之前完成对自己的工资支付,把这个支出实际发生后,再计算利润。
另外,因为你管钱,合伙的钱和你的工资和利润都在你那里,你应该做一个区分,至少是安排两个不同的账户管理合伙的钱和收取已经结算过的单独属于你的利润和工资,并且在转账时备注款项性质,比如工资或者分红。